《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关于下达2002年林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制定的《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任务。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为主编单位。按照《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负责组织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在深入调研、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地考察了18个已建项目,并对18个国家级建设项目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按8个专题进行了调研、资料分析、总结经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在原有防火设施和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防御森林火灾,建立科学有效的防火体系。《建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初稿经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组织小型专家会议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组织专家函审和专家论证会审查定稿。《建设标准》共分5章31条。第一章 总则,主要为本标准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建设条件;第二章等级和规模划分;第三章 建设项目构成;第四章 技术经济指标;第五章 效益评价。《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是对《建设标准》编制的依据以及执行中要注意的事项的说明。《建设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组织制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