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少数民族古籍,大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指用少数民族文字和民族古文字记载的文献典籍和历史文书,还有一些金石铭刻;二是有关少数民族资料的古代汉文文献;三是各民族世代流传下来的具有文化价值的口头传承资料。少数民族古籍,数量浩大,价值珍贵,堪称中华民族文化宝藏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它的发掘、整理和利用,为我们提供了新鲜史料,对于民族历史、文化的深入研究,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和积累,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辽宁省是祖国多民族省份之一,除汉族外,共有51个少数民族。其中有发祥于辽宁的满族,还有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世居民族,均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并藏有大量的民族古籍,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民族古籍散落于民间或流失于国外。因此,抢救、整理和出版少数民族古籍,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根据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我们已制定出全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规划。经过协商,辽宁省被推选为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满族古籍工作的牵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