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第一章 总则
1.1 《草原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1.2 什么是草原?《草原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3 草原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4 各级政府对草原管理的法定职责是什么
1.5 《草原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6 国家对草原的科学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
1.7 我国的草原管理机构及其职权是什么
第二章 草原权属
2.1 国家对草原的权属有什么规定
2.2 国家所有的草原的使用权可否转让
2.3 确认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应当办理哪些手续和取得哪些证书
2.4 在依法使用草原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怎么办
2.5 集体所有或享有使用权的草原怎样利用
2.6 承包经营草原,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如何签订书面合同
2.7 草原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转让
2.8 草原权属发生争议怎么办
第三章 规划
3.1 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应当如何规划
3.2 什么是草原调查制度
3.3 怎样对草原进行评级
3.4 什么是草原统计制度
3.5 什么是草原生产、生态监测预警系统
第四章建设
4.1 政府对草原建设投入和建立草原多元投资渠道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4.2 国家在鼓励和支持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方面有哪些规定 4.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如何支持草原建设
4.4 国家在草种选育、推广、生产、管理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4.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如何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
4.6 对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应该如何予以治理
4.7 对草原建设资金如何管理和利用
第五章 利用
第六章 保护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森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
第三章 森林保护
第四章 植树造林
第五章 森林采伐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