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动物防疫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2 动物防疫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3 什么是动物,什么是动物产品,什么是动物疫病,什么是动物防疫
1.4 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卫生法在适用范围上有什么关系
1.5 动物防疫工作的主要方针是什么
1.6 什么是动物防疫的管制体制
1.7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1.8 国家怎样对待动物防疫工作
1.9 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哪些人能得到国家的奖励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2.1 动物疫病分为几类
2.2 什么疫病预防的基本制度和管理权限分别是什么
2.3 国家应当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吗
2.4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怎样实施动物疫病预防
2.5 饲养、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动物疫病有预防免疫的义务
2.6 种畜、种禽的健康标准
2.7 与动物、动物产品相关的应检物应达到怎样的防疫条件
2.8 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科研、教学活动应达到怎样的防疫条件
2.9 国家禁止经营动物、动物产品有哪些
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3.1 动物疫情由谁管理并公布
3.2 任何单位都有报告动物疫情的义务吗
3.3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相关部门怎么处理
3.4 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相关部门怎样处理
3.5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封锁曲哪个部门解除
3.6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县级人民政府怎么处理
3.7 二类、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生流行时如何处理
3.8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任务分别是怎样的
3.9 发生人畜共患疫病时应如何控制和扑灭
3.10 疫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履行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吗
3.11 发生支物疫情时运输部门有什么义务
第四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五章 动物防疫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