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论》是在作者1987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学术专著。本书第一版虽然迟至1992年出版,但博士论文答辩完成于1988年3月,在博士论文答辩以后,作者又吸收论文答辩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论文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尤其是增补了部分内容,形成了一个十分可观的共同犯罪论的理论体系。本书的上篇是共同犯罪的总论,作者以9章的篇幅,对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了系统探讨。除导论是对共同犯罪的历史考察以外,总论主要涉及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作者对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故意进行了颇为细致的论述,对于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下篇是各论,作者以11章的篇幅讨论了与共同犯罪有关的理论问题,包括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共同犯罪的发起等,还包括共同犯罪的刑事诉讼问题。可以说,本书是我国刑法学界探讨共同犯罪问题最为深入与详尽的一部著作。由于本书主要写作于1987年前后,此后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又作了重要的修改,尤其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中,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的规定都有所变动。为使读者对1992年本书第一版出版以后我国共同犯罪制度的变迁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本书特此收录了《晚近刑事立法中的共同犯罪现象及其评释》和《历史的误读与逻辑的误导——评关于共同犯罪的修订》两篇论文,作为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