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结构是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是立法者设计各项民事诉讼制度所必须认真研究的内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中一些不足之处,不少可以找到诉讼结构方面的原因;民事诉讼结构有其自身演化发展的规律,通过历史考察和横向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并概括出其中的规律,用以提高立法水平、执法水平;民事诉讼结构的设计与社会环境、经济制度、文化背景紧密联系,我国现阶段的民事诉讼结构设计,必须与此相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民主意识的觉醒,在民事活动中自主决策、自主行为、责任自负的权利意识必然要在解决纠纷的民事诉讼领域得到延伸,在民事诉讼结构中得到体现;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决非仅在于保障诉讼结果的公正,民事诉讼程序本身包括合理的讼结构具有的独立价值;民事诉讼结构的核心内容,是民事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问题,两种权利的规范运作是民事诉讼有效进行的保障,两者结合的方式应当是:诉权在自身行使区间可以与审判权对话,不是完全消极被动,审判权的限度在于足以保障其对诉讼程序进行的组织指挥、依法裁判及执行生效裁判;民事诉讼结构的设计应当与所解决的纠纷性质相适应,才是科学的民事诉讼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