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制度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6年颁布,标志着中国的律师制度与国际社会的接轨。10年来,中国律师饱尝了酸甜苦辣,感受到了《律师法》的有法可依和社会各界对律师的期待,听到了很多的指责和慨叹,同时也经历了诸多的痛苦,诸如律师权利特别是人身权利受到的严重侵害、执业律师对刑事辩护业务的畏惧和无奈。政府律师和公司律师的出现,军队律师的法制化进程,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律师的需求,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职业行为规则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切都让我们深深地感到《律师法》在很多地方已经难以适应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了,需要进行全面地修改。司法部在2004年就启动了《律师法》的修改程序。紧锣密鼓地进行各种修订法律的准备工作,专门成立了《律师法》修订工作专家咨询组,本人有幸被聘请为该咨询组成员,在2004年的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中申请了本课题,在北京市汉龙律师事务所的资助下开始了专项任务的研究。课题组除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外,还特别吸收了律师管理部门的官员、执业律师和有海外工作背景且熟悉中国律师状况的人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几位在司法部实习、协助《律师法》修订工作的研究生也参加了课题组的具体研究工作。课题组在几次工作会议的讨论后,由主持人列出了《律师法》修改中的九大理论问题,由作者分别拟出专题研究的提纲,确定了研究的基本框架,通过分析各种《律师法》修订工作座谈会资料,借鉴国(境)外的《律师法》条文,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历经两年的时间,我们终于把这个成果奉献出来。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组织5位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鉴定验收之后,课题组又对该成果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今天终于和读者见面了。这九大问题并非《律师法》修改的全部理论问题,而是我们认为具备修改条件且有一定理论基础支撑的问题,还有一些属于在理论上应该修改但目前的国情还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问题暂未列入。本课题的研究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司法组织法学方向2003级的6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紧密地联系起来,在他(她)们3年的学习期间有两年是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进行相关的专题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资料,参加了许多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各自研究的基础上,课题组又组织了若干次学术研讨会,使大家的思路不断拓展,形成了理论与实务部门的结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董春江博士应邀参加了课题组并直接参与研究工作和撰稿,为我们的成果增色不少,帮助课题组走出了闭门造车的框框,更具有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