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家刑权力的基本范畴
一、现代社会的权力构造与国家刑权力
二、国家刑权力运行规范机制
三、国家刑权力观念的发展及其对实定法的意义
四、国家刑权力的性质应立足于非人格化理解
第二章 刑法功能“背后的动机”——国家刑权力
一、功能贫困的认识论因素:刑法的实证性与刑权力思辨性
二、刑法贫困的现实性因素:刑法的实定与刑权力的文化继承
三、功能贫困内在因素:权力与权利的对话
四、刑法贫困的历史性因素:权力评价的多元化
五、权力功能位移的理论价值:犯罪概念与刑罚目的的重新界定
六、刑法作为部门法存在的贫困因素:刑权力范围的限定
七、从刑权力的规范化看转型时期的刑法功能要求
八、刑权力必须被限定——惩治腐败的阶段性反思
第三章 国家刑权力的良性基础和生命力在于被制衡
一、以社会制约国家刑权力
二、以体制制衡国家刑权力
三、刑权力的分解是国家刑权力制衡的基础
四、公民社会的安全保障是刑权力制衡的目的
第四章 国家刑权力、秩序伦理与权利保障
一、国家刑权力与秩序伦理
二、底线伦理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
三、国家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第五章 国家刑权力与国家刑事主权、国际人权
一、国家意义上的主权范畴与国家刑权力的属性
二、教会法孕育的国家刑权力的规则
三、国家刑权力的绝对性原因及其限制性依据
四、普遍性刑事规则的可存性基础
五、国际刑事规则的普遍性与刑事主权的关系
六、国家刑事主权与普遍性刑事规则的法理化说明
七、国际人权的约法化与刑权力的相对化现实
第六章 把握刑事司法权力的要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平衡机制
一、刑事司法权力与法律的空缺结构
二、刑事司法权力与程序正义
三、刑事司法权力的制衡机制之一:权力客体的主体化与国家刑事司法权的平衡
四、刑事司法权力制衡机制之二:从控审主体权力职能分离看司法权的性质
五、刑事司法权力制衡机制之三:控辩主体职能平衡与刑权力的相对化
第七章 国家刑权力与行刑一体化、文明化
一、行刑的权力性质及行刑失措的法源
二、权力功能混同导致的行刑失措
三、行刑一体化的实质与行刑失措的解决
四、刑事一体化蕴含的实质是权力行使的文明化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