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1929年生。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资深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学术兼职: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中国政府根据《华盛顿公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指派的国际仲裁员等。1950年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1981-1983年应邀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井兼部分讲学。1990-1991年应聘担任美国俄勒冈州西北法学院客座教授暨国际法研究项目顾问。近20多年来,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致力于探索和开拓国际经济法这一新兴边缘学科。撰写和主编的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学系列专著》(全套八卷)等32种,合计约15OO万字。另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多项论著获科研优秀成果奖,或被指定为全国性高校法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