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曰,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实施十五年来,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家庭教育问题,学校保护问题以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回应和解决,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此外。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国务院也已经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这些文件中的精神和其中的一些内容也需重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得到体现,这些都是此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考虑的主要内容。为了配合对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有关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释解》。第一章由黄海华撰稿,第二章由刘海涛撰稿,第三章由张晓莹撰稿,第四章由郑全红、田林、李辉、曹阳撰稿,第五章由田林、李辉撰稿,第六章、第七章由黄薇撰稿。完稿后,由黄薇统稿,最后由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同志审阅定稿。本书力求准确、详尽、通俗地逐条解释本法每一条的内容,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理解这部法律。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