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刑法的历史、渊源及特色
新加坡刑法典
总则
第一章 序言
第二章 一般解释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排除责任
第五章 教唆
第五A章 犯罪共谋
分则
第六章 国事罪
第六A章 海盗罪
第七章 与武装力量有关的犯罪
第八章 破坏公共秩序罪
第九章 公务员犯罪或与之有关的犯罪
第十章 藐视公务员法定权力罪
第十一章 伪证及破坏公正司法罪
第十二章 与货币及政府印花票有关的犯罪
第十三章 与度量衡有关的犯罪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便利、礼仪和道德的犯罪
第十五章 与宗教有关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犯人身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十八章 与文件、流通券及银行票据有关的犯罪
第十九章 (删除)
第二十章 与婚姻有关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诽谤罪
第二十二章 恐吓、侮辱和骚扰罪
第二十三章 未遂犯罪
刑法(临时规定)法
第一部分 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 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各种犯罪
第三部分 基础服务中的非法罢工与停工
第四部分 一般规定
第五部分 拘留
附件一
第一部分 基础服务
第二部分
附件二应当报告的犯罪
附件三特定法律
立法历史
新加坡反贿赂法
第一部分 序言
第二部分 人员任命事项
第三部分 犯罪与刑罚
第四部分 逮捕和调查权
第五部分 证据
第六部分 杂项规定
恐怖主义(制止提供资助)法
第一部分 序言
第二部分 恐怖主义财产
第三部分 披露
第四部分 恐怖分子财产的查封、冻结和没收
第五部分 互助与引渡
第六部分 管辖权
第七部分 杂项规定
附件 其他同样构成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
立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