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等价有偿原则
第四节 自愿和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四章 公民
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公民的住所
第六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八节 个人合伙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第二节 法人制度的意义和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其责任
第五节 法人的独立财产和财产责任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第七节 联营
第六章 物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物在法律上的分类
第三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
第七节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八节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
第八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和代理权的行使
第三节 无权代理和代理权滥用
第四节 代理权的终止
第九章 期限,时效
第一节 期限
第二节 时效制度
第三节 诉讼时效
第二编 物权
第十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第三节 物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第三节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第四节 财产所有权的行使
第五节 善意取得制度
第六节 财产所有权的移转
第七节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第八节 财产所有权的种类
第九节 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二章 财产共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十三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十四章 其他物权
第一节 其他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第三节 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权
第四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五节 承包经营权
第六节 采矿权
第七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八节 房屋典权
第三编 债权
第十五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特征和性质
第二节 债的分类
第三节 债的发生根据
第四节 债的担保
第五节 债的履行
第六节 债的转移和终止
第十六章 合同总论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第四节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分论
第十八章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
第四编 人身权
第五编 知识产权
第六编 继承权
第七编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