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华律师,1981年至1990年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获医学学士和司法精神病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专业从事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1993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证据科学》杂志编委,北京市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在维护患者及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陈志华律师还积极参与对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工作。曾应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管理学会、各地医学会及医师协会、医疗机构等邀请,在全国近百个城市,向医务人员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行医、尊重患者权利的法律意识,保证病人安全。 陈志华律师曾接受过数十家国内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湖南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健康报》、《中国医学论坛报》、《中国医药报》、《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新闻周刊》、美国《华尔街日报》、香港《南华早报》等。 陈志华律师曾参与教材《卫生法学》、《病历规范化书写与举证》、《医疗告知与维权指南》等书籍的编写,在《医学与法律》、《北京律师》、《健康报》、《中国医学论坛报》、《中国医院》等多种媒体上发表过百余篇学术及科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