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的规定,自2001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开始执行新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为了使新方案得到有效实施,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并组织审定了相关课程的国家规划教材。编写好教学大纲和教材,只是搞好新一轮德育课课程改革的基础性工作,要真正开展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在于广大中等职业教育战线上的管理者和德育教育工作者全面、深刻领会教学大纲精神。因而,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而科学的培训,就显得尤为必要。可以说,新课程设置方案实施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于分管这部分工作的组织者、校长、教研人员以及教师的培训效果。为了做好培训工作,教育部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新方案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新方案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使本地中等职业学校分管德育课教学的校长和德育课教师在方案实施和授课之前能够得到培训。《通知》还要求各地培训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因需施教,注重实效。要结合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准确把握、认真领会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新方案中的教学思想、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通过培训,要使德育课教师掌握实现德育课课程教学目标所需要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培训工作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级实施。《通知》指出,教育部将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以及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方案实施的进程,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或委托教研部门、师资培训基地举办省级和地市级培训班,更加深入地做好培训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德育课教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