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传体、编年体是中国传统史书的两种主要体裁,而编年体的写作远较纪传体薄弱。《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七史部编年类小序已明确指出这一事实:“司马迁改编年为纪传,苟悦又改纪传为编年。刘知畿深通史法,而《史通》分叙六家,统归二体,则编年、纪传均正史也。其不列为正史者,以班、马旧裁,历朝继作。编年一体,则或有或无,不能使时代相续。故姑置焉,无他义也。”①与古代历史著作的这种体裁格局相似,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写作中,也是纪传体一枝独秀,不仅在数量上已多到难以屈指,各大专院校所用的教材也通常是纪传体,这类著作的核心部分是作家传记(包括作家的创作经历和创作成就)。编年类的著作,则虽有陆侃如、傅璇琮、曹道衡、刘跃进等学者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就总体而言,仍有大量空白,尤其是宋、元、明、清、现、当代部分,历时一千余年,文献浩繁,而相关成果甚少。这样一种状况,自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这套十八卷的《中国文学编年史》的编纂出版,即旨在一定程度地改变这种状况。文学史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中展开的。纪传体的空间意识和时间意识以若干个焦点(作家)为坐标,对文学史流程的把握注重大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