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运用本体分割的方法,对人进行本体论的析分,从历史生成的角度对伦理的政治过程(也即广义的道德化)提出了全新的解释。国家对道德生活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通过促成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国家与社会的分离、道德与伦理的分离,形成了合法化的道德生活 。国家通过道德干预组织、道德干预权力、道德干预手段来实现道德干预。在干预过程中,产生了国家道德职能。这个职能包括构建道德秩序、缓解道德危机、推进道德变革、建立道德制度、配置首先规范和分配道德利益等。这一职能通过首先制度确立下来。国家对道德的干预包括“服从和不服从”两种反应方式。在传统道德生活向现代化道德生活的转型中,传统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向现代化道德学转变,要特别系统地探讨现代国家与现代道德的关系,构建新的道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