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态活力论》提出营造有活力的城市形态,在于形成人与城市公共空间的互动,这正是当代城市设计所忽视的重要目标。《城市形态活力论》针对城市活力概念所具有的开放性和混沌性特征,构建具有的开放性和混沌性特征,构建具有开放性的理论框架;通过对城市的生命体特征以及“市”与市井生活的分析,确立城市应具有活力这一前提;通过对城市设计向度经济活力、社会活力、文化活力营造的分析与归纳,构建城市活力营造的宏观视野;通过提出交混原则、公共生活原则、自组织原则,确立城市活力营造的指针。《城市形态活力论》还立足于当代城市形态,归纳出营造“双尺度”城市十项营造城市活力的城市设计手法,并特别指出当代中国城市活力营造之道。《城市形态活力论》可供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城市管理者及相关专业人士研究参考,也可作为建筑规划院校师生的学习参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