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气象灾害大典》(简称《大典》)江西卷的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记述江西省气象灾害的历史和现状、江西的天气、气候和历年出现的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泥石流、森林火灾、病虫害。二、本《大典》江西卷上限溯至东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下限止于2000年12月31日。三、本《大典》江西卷气象灾害的编写,其体例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坚持一次灾害事件或一次天气过程一条目的原则,依年、月、日顺序排列,日期不详者列于月末,月期不详者列于年末,无确切年月者,编排在适当位置。四、本《大典》江西卷的结构,采取分章设节,节下设条目,全书共分15章50节,计70万字左右。五、本《大典》江西卷民国以前均采用历史纪年法,括注公元纪年。1912 1948年在每一节中首次出现时括注民国纪年。灾异出现月、目,清朝以前采用农历记载。19121948年(民国时期)阴历、阳历均有,判别不易,仍照录。建国后采用公历。六、本《大典》江西卷记述的地名均依当时的历史惯称,古今地名对照,详见附录。地名以中国地名委员会审定的为准。七、本《大典》江西卷记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首次出现用全称,以后一律用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八、本《大典》江西卷所用的气象科学名词、术语以1996年公布的《大气科学名词》为准,未公布和未统一的从习惯。九、本《大典》江西卷行文中的数字用法以1986年12月3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部门联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一律用《简化字总表》所列的简化字,古代资料中如有简化字替代不了的繁体字适当保留。清朝以前用中文数字。民国时期(1912 1948年),中文、阿拉伯数字均有,仍照录。建国后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