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光,法学教授,双学士。1957年生,男,汉族,黑龙江密山人,中共党员。1982年毕业于辽宁锦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渤海大学政法学院院长、锦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锦州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委会评委;曾当选为共青团全国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获得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4年调入淮海工学院法学院工作,现兼任连云港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连云港市经济法学会会长。赵晓光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先后主讲过民法总论、债法学、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门课程,民法学为淮海工学院校级精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是民商法中的法律责任,先后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证券犯罪论》、《两性关系中的法律问题》两部专著,主审专著一部,副主编教材一部,参编教材二部。其科研成果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一项,省法学会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市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