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基本概念
〔法学体系〕
〔马克思主义法学〕
〔词义分析方法〕
〔法理学学科体系〕
二、基本理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
2.对法学具体研究对象的不同理解
3.西方法学家对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片面理解的原因
4.中国古代的“刑名法术”之学的含义
5.西方最早出现的“法学”一词的含义
6.法学体系与法律体系、法学课程体系的关系
7.法学产生的前提
8.法学的特征
9.全面评价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以前的法学
10.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法学的主要贡献
11.列宁对法学的主要贡献
12.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法学的主要贡献
13.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学说的内容
14.法学研究的方法论
15.社会调查方法的含义
16.分析和比较法律方法的含义
17.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方法的含义
18.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19.法理学在我国法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三、实际应用
1.试人不同角度对法学分支学科进行划分。
2.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
3.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嗠,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二章 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第三章 法的作用
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
第五章 资本主义法
第六章 依法治国总论
第七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
第八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文化
第十章 依法治国与科学技术
第十一章 法的制定
第十二章 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第十三章 法律体系
第十四章 法的实施
第十五章 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
第十六章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十八章 法律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