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进学,男,1963年5月生于山东临朐,宪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比较宪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同时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1987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8年获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导师徐显明教授;2003年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导师李龙教授;2005年9月至2007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做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韩大元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解释学、权利哲学与比较法学。2005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和美国芝加哥蒂堡大学做访问学者。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文史哲》、《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学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论坛》、《当代法学》、《学习与探索》、《江苏社会科学》、《山东大学学报》、《法制日报》、《International Legal Theory》等中外文核心期刊与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及随笔86篇,出版个人学术作品4部。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4篇,高等文科学报文摘转载4篇,新华文摘转载1篇,《中国法理学精粹》和《中国宪法学精粹》转载各2篇与1篇,被《中国九五科技成果选》转载1篇,共计22篇;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6项,山东省高校文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目前独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司法部项目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项,富布莱特基金项目一项,山东省人文社科基金一项。主持《山东社会科学》“宪法事例评析”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