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里程碑。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实施十五年,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回应和解决,以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此外,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国务院也已经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这些文件中的精神和其中的一些内容也需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得到体现,这些都是此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