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如何确定证明责任理论的研究范围 二、研究的基本方法第一章 证明、证明对象和证明主体 一、诉讼证明的重新定位 二、证明对象 三、证明主体第二章 证明责任 一、两种不同的证明责任概念体系 二、科学的证明责任概念的要素第三章 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概述 二、证明标准的特征 三、证明标准的功能 四、体系性的证明标准第四章 证明责任分配的主要学说 一、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二、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三、科学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建立第五章 我国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与实践 一、我国证明责任分配制度 二、可知论指导下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三、证明责任规则的程序法性质 四、建立新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要求第六章 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理 一、影响证明责任分配的因素 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中的特殊地位 四、证明责任分配的例外规则第七章 推定和证明责任 一、推定概述 二、推定的分类及其对证明责任分配的影响 三、对推定的限制 四、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推定第八章 控方的证明责任 一、控方的证明责任 二、构成要件的确定原则 三、证明标准第九章 被告人的证明责任 一、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性质和类型 二、积极辩护的证明责任 三、由控方倒置给被告人的证明责任 四、证明标准第十章 法官在证明中的作用 一、裁判与证明评价 二、法官在诉讼证明中的职权作用 三、我国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第十一章 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责任 一、程序性裁判中证明责任制度的特殊性 二、程序性裁判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三、程序性裁判的证明标准第十二章 一种新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构建 一、法官消极中立、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三方构造是建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基础 二、对西方国家的证明责任理论格局的一些新看法 三、建立了形式分配规则为主、实质分配规则为辅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体系 四、借鉴刑法研究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分析刑事证明责任的若干问题参考文献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