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社区矫正应该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功能。社区矫正,也叫社区矫治,是将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内,由专门的政府机构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法定的期限内,矫正这些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在许多国家已广为采用,成为非监禁刑的一种重要方式。社区矫正有利于避免狱内罪犯之间恶习交叉感染,有利于避免罪犯与外界隔绝而产生的不适应社会变化的种种问题,有利于保持罪犯与家庭、亲朋的正常联系,有利缓解罪犯亲朋对政府的对立情绪,调动他们配合政府做好罪犯的改造工作。这些都可以最大程度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打下基础。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转变执政理念、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对我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有益探索,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人权进步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