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伦理与法规》教材是由“护理伦理学”和“卫生法”两部分内容组成的。二者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其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证医疗护理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尽管二者都以规范形式出现,目的一致,但其起作用的方式及研究的对象则不同。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特点是通过法律手段,使医学中许多超越伦理的问题得到强制性的制约和依法解决。护理道德则不同,它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的。护理道德作用的范围比卫生法广泛得多,因为在医疗护理实践中发生的许多问题,虽然影响很坏,但尚未触及法律,这些问题只能受到护理道德的谴责,而法律则无能为力。但是二者在内容上互相吸收,在功能上互相补充,凡是法律要惩罚的,都是护理道德所谴责的;凡是不符合护理道德规范的行为,都是卫生法所反对的。作为医学伦理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护理伦理学在护士的成才教育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卫生法对于帮助护士树立卫生法制观念,提高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自觉性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本门教材的主要特点是对学生进行两方面的教育:一方面是进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核心,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护理道德教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目标的人生观教育。使学生懂得,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正确地、自觉地处理好护患关系、护际关系、护医关系、护群关系,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提高技能,认真履行为患者解除痛苦的义务,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另一方面进行卫生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及卫生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教育,使学生懂得,只有具备了法律意识,才能使护理技术得到充分的发挥,使患者得到优质的护理服务;才能在执业中应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凡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坚决不能去做,凡是法律法规要求的就要一丝不苟地做好,绝对保证患者的安全。无论作为护生还是护理人员,都要培养自己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更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减少护理缺陷和纠纷,确保护理过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