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钟,生于1963年7月17日,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人,教育学(心理学)硕士。河西学院教育学系教授,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兼职硕士生导师,指导2004级和2005级8名硕士研究生。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兼学科组成员,甘肃省心理学会理事,甘肃省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曾主讲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女性心理学等10余门课程。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级、省级、厅级科研课题。在《心理科学》、《心理学探新》等学术刊物发表心理学、教育学研究论文90余篇。学术随笔、科普文章 40多篇。杂文10余篇,出版《青少年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理论和实践》(合作,第一作者)、《心理卫生与心理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等专著2部,《教育理论与高师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集1部。主持完成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二等奖,科研成果多项获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社科成果奖。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优秀专家称号,2004年入选甘肃省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