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是一部维护国家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关系十分密切。自全国人大起草物权法起,最高人民法院就积极参与。为了及时、全面地调查、收集、研究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涉及物权法的有关问题,并将法院的意见尽快提供给立法机关,使物权法的内容更加切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实际,同时,也为了在物权法通过后做好该法的培训工作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使人民法院正确适用该法审理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又黄松有副院长负责的物权法研究小组。该小组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执行办和研究室的领导和法官组成。小组大部分成员都直接参与了物权法立法过程中的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