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天,1965年出生,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为本科生讲授“民法”,“商法”、“合同法”,并受聘担任武汉大学WTO学院、湖北省律师进修学院民商法课程主讲教师。研究领域包括民商法的基础理论、合同法、人身权法以及民商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问题,重点研究民商法的合同制度、人格权法、公司制度等。主要学术论文发表于《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等全国性核心期刊,著有《违约形态比较研究》、《商法总论》、《民商法律热点与案例研究(第一辑)》等。主持的项目包括”论人格权的发展与完善” (教育部项目)、“人格权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科研启动项目》、“企业合同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风险防范研究”、“买卖合同疑难法律问题研究”、“民营企业改制与公司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