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部门监管的市场范围是社会主义大市场,既包含商品市场,也包含生产要素市场,既包含传统的有形市场,也包含虚拟的网络市场。对网络市场交易行为、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实施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网络经济,是经历了一个由不认识到逐步认识,由不自觉到逐步自觉的过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执法机构不到位、执法人员水平不高、执法方式不够科学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存在对网络经营客体、电子合同、网络企业名称权和商标专用权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处于空白和力不从心的状态。事实已经说明,网络经济给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在未来的几年里,工商部门如何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尽快适应、服务和监管网络经济将成为理论和实践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