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华:男,侗族,1963年出生,湖南新晃人,法学博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贵州民族学院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专家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等。曾被评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全国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贵州省十大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省管专家。出版《民族法学通论》等专著6部;合著《新刑法罪名通论》等29部;主编《民族法学讲座》等21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译)文110篇;主持《西部大开发法律制度建设研究》等国家级课题5项,主持《依法治省方略研究》等省部级课题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