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围绕建设绿色广东、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遵循珠江三角洲地区实行环境优生,山区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东西两翼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属性的要求,通过科学划定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开发建设要求,实行生动功能区分级管理和控制;通过制定重大产业空间布局和产业生态化建设方案,合理引导我省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加速转变;通过制定水、大气、固体废物、生态、辐射环境、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并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容量;通过实施创新机制、强化环境管理等措施,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积极引导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