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志愿精神,促进“义工”建设,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由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文汇报和上海市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的“志愿精神与义工建设——2006年上海慈善理论研讨会”,2006年11月29—30日在上海举行。大陆内地和港台地区百余名慈善理论研究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就志愿服务理念、志愿动员方式、义工队伍建设与管理、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者认为,“义工”是市民培育慈善理念并付诸实践的一种极好形式。通过志愿者的人道主义服务,通过慈善义工,为弱势群体提供各种必要的社区服务,不仅志愿者的个人价值得到认同和升华,市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热情和觉悟得到提高,弱势群体的困难状况获得改善,而且也使不同阶层的群体在精神层面上融合在一起,融洽了弱势群体与志愿者及社会的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与会者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为我国义工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方向。目前,我国义工队伍几乎全是在原有条线系统的组织架构内组织的,志愿者协会基本是利用现有的组织资源’依靠组织推动和政府行为建立起志愿者网络的,民间志愿团体、民间力量相对还比较薄弱。不可讳言,志愿者活动的许多精神价值,如人际关怀、社会责任、自主精神、民主价值等,虽然可以倡导政府动员,但更需要市民主动自觉地直接参与和实践.政府应该为慈善组织提供优良的人才资源支持,鼓励“义务工作人员”的志愿精神。 与会者指出,从更高层次上来看,目前我们虽然不乏志愿者’但是距离建设一个覆盖面广、高效、灵活而又稳定的规范化志愿者的网络体系还相去甚远。这个网络体系应该更多地包括一些具有各种专长的志愿者,譬如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培训与推荐、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