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要义就在于依照公平正义原则平衡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合理配置权利与权力,并将其制度化。制度并不是一些简单的原则与规则,而应是一个有着特定精神的制度体系。如果社会制度的设计是不公正的,社会的正义性就将被扭曲,那么这个制度框架下的资源和财富分配就不可能是正义的,它的救济也肯定不会是公正的。另外,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一种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都会形成依附于该制度的利益集团,而制度的改革必然会带来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因此变法往往会遭到强大的阻力。并且制度的改变还存在着制度变迁的成本问题,制度变革愈是激烈,成本愈大,对社会的冲击愈大。因而,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就是确保制度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必然选择。所以,对法学家而言,正义制度的设计不仅需要对正义的执著与热情,还需要对正义的精深理解,更需要理论的勇气与实践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