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符号的艺伎,起源于中国古代宫廷的歌舞伎传统。“在汉代,倡优与俳优同属艺伎,倡优以音乐表演为主,俳优以言语滑稽逗笑见长。倡乐则是对倡优、俳优等艺人的总称。”中国古代除了宫廷的歌舞伎即官伎以外,还有达官显贵私人蓄养的家伎,另外民间亦有专门从事歌舞诗词曲赋表演以供客人欣赏的艺伎行业。艺伎大多清丽温婉,才艺出色,其必备的基本功是“诗书、舞蹈、琴瑟、茶道、书法、插花、谈吐、装扮、姿态,礼仪”。艺伎需要经过严格的歌舞训练,其难度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在艺伎的演出里,融合着艺术(诗歌与音乐)、情感、智慧和交际手段等复杂技艺。其主业是陪上流社会男人饮酒作乐,藉此满足男权主义的梦想——享乐、浪漫、情欲以及对女人的精神性占有。她们是时尚代言人, 同时又充满了幽暗神秘的色彩。建议以下人群阅读《艺伎回想录》:中国史或中国文化之研究者或爱好者、诗词歌赋这研究者或爱好者、艺术研究者或爱好者、女权主义之崇尚者或反对者、职场“白骨精”或家庭主妇、生活中的巾帼英雄或小家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