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进步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各个环节,其服务的广度、深度、质量和水平,对保障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中,专利代理服务是一类重要的服务项目,而且由于专利代理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业人员需要同时具备法律知识与科学技术知识,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利代理人队伍就成为提高我国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及质量,促使整个行业健康良陸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保障条件,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5年决定改革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将考试的频率由每两年举行一次改为每年一次,并根据专利代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调整了考试科目。2006年是实施新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模式的第一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方案在2006年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基本得到全面落实,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目前,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帮助应试人员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备考,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200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验并吸收社会公众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2006年版“考试指南”进行了适应性调整,编写形成《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2007)》。2007年版“考试指南”依然由“考试大纲”和“法律法规汇编”两大部分组成。针对考试大纲所进行的适应性修订中,其中一项主要内容是依据新版《审查指南》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新版“考试指南”“法律法规汇编”部分依然是按照大纲顺序进行编排的,与旧版“考试指南”“法律法规汇编”部分相比,主要有以下调整:(1)以新版《审查指南》替换了旧版《审查指南》、以新版《专利合作条约》及实施细则替换了旧版条约及细则、以新版《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替换了旧版《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替换了一种巴黎公约的翻译文本;(2)增加了《国防专利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等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解释;(3)删除了《处理有关微生物菌种保藏问题的通知》及其执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