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泽军,又名代泽军,男,土家族,祖籍贵州省印江自治县。第一学历贵州铜仁师专数学专业毕业,第二学历贵州省委党校在职法律专业函授本科毕业。1991年考取律师资格。先后在贵州省万山特区敖寨中学、职业中学、特区委政法委,贵州省清镇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市委办、保密局、人大法工委工作。现任贵州省清镇市政协委员、市政协副秘书长。主要成果有:担任贵阳市200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证据规则》负责人;沦文《自由心征》被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采用并收入公开出版的年会论文集;论文《现代司法理念与刑事诉讼证据收集》与《论强制谣人出庭作证》分别获第十六届和第十八届全国法院系统论文比赛三等奖;论文《略论治安承包合同》获1988年贵州省首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二等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