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文物年鉴》是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写的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当年基本状况的资料工具书。二、《中国文物年鉴》是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由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具体组织编写的,是全国文物系统通力协作的成果。三、《中国文物年鉴·2006》以反映我国文物、博物馆全行业2005年事业发展为要。基本内容为:1.整体概括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的工作及改革、发展情况;2.记载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有影响的重要事件与活动;3.汇编整理了当年出台的部分行业法律法规、重要讲话等。四、《中国文物年鉴·2006》分为概述篇、事业篇、地方篇、文献篇、纪事篇和附录六部分,各篇下设“条目”;此外还包括:文章、法律法规、统计资料、纪事、图片等。凡“条目”均用“【】”表示。五、《中国文物年鉴》的稿件、资料均来自国家文物局各相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署名文章在文章标题下署名,地方篇在各栏目后统一署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其他未署名稿件均由国家文物局所属各相关部门撰写或提供。六、《中国文物年鉴·2006》中暂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资料。七、《中国文物年鉴·2006》编校工作的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我们今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