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麟(1891—1956年)著名经济学家。湖南长沙人。191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赴英留学,先后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德国柏林大学经济系研究员班。回国后曾任中国公学大学部教授、教务长、商学院院长,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部主任。1932年到国立武汉大学任教授、经济系主任,讲授财政学、中国财政史等课程。1937年兼任法学院院长,多次代理校长。刘秉麟一直致力于财政经济学的研究。1919年在《新潮》杂志发表《经济学上之新学说》、《分配问题》等论文,著有《经济学原理》一书。他翻译出版了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财政学大纲》,由于该书详论西方制度而忽略东方制度,他又结合中国实际撰写了《中国租税史略》一卷附于书后,概述中国租税发展史,为研究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提供了较好的参考资料,也有利于对比研究中西方经济制度史。另有《各国社会运动史》、《李嘉图经济学说及传记》、《亚当·斯密经济学说及传记》等专著和《中国古代财政小史》、《亚当·斯密》等小册子,并翻译出版了《分配论》和《俄罗斯经济状况》等书籍。由于在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方面研究的杰出成绩,刘秉麟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1928年任中国经济学社理事。1932年到武汉大学任教后,讲授经济学课程之余,撰著了《经济学》一书,注重论理与事实并述,阐述了自己的经济观点。他所发表的许多研究经济学原理、国家财政、人口问题的论文,在国内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武汉大学教授,兼任法学院院长。遗著《近代中国外债史稿》,三联书店1962年稍加删节后出版,成为研究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和对外经济史不可多得的参考书。他的经济学研究,为武汉大学经济学科的奠甚和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