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主要属于国内法部门的冲突法,一国宪法对它的影响和制约是不言自明的,这从19世纪西方国家的许多国际私法大师同时在宪法或法理方面也有很高造诣可以看出。但从现代各国国际私法的制度层面和理论研究来看,除了美国以外,宪法对冲突法的影响常常被各国立法者和学者所忽视。考虑到袁发强同志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外语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博士入学伊始,我就建议和鼓励他研究这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值得高兴的是:他出色地完成了这个课题!这对中国的国际私法和宪法的发展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本书从探讨宪法与冲突法的联系入手,分别总结了主要的宪法思想(如主权、自由等)、宪法理论(主权理论、权力制衡理论、违宪审查理论和人权保护理论等)和宪政体制(国家结构、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体制等)对同时期或以后的冲突法理论及制度的影响,并着重研究了美国宪法中的有关条款(包括正当程序条款、充分诚信条款、特权与豁免条款、平等保护条款和商业条敖)对美国冲突法制度、规则和理论所起的决定性影响,还比较分析了其他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和法国)的宪法对各自冲突法的不同程度和方式的影响,最后对中国如何在宪法层面完善冲突法制度提出了若干富有建设性的建议,如协调国际条约与国内立法冲突的方法,解决不同地区和不同法域法律冲突的方法和完善宪法审查制度的方法。这种结构安排思路清晰,逻辑性强。作者层层推进,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全面展示了宪法对冲突法的影响,运用新颖的资料充分论证和总结了宪法影响冲突法的表现、途径和方法,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综观全书,本书的创新之处表现在:第一,目前国内外尚无研究宪法与国际私法有关理论和流派之成因的文章。本文试图通过分析不同历史时期宪法思想对私法的影响,阐明某些国际私法理袷和流派产生的宪法背景。第二,在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协调方法方面,以往研究没有考虑到发挥宪法功能和作用。作者从宪法协调法律冲突的作用出发,认为一国宪法既是该国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也是解决该国区际法律冲突协调的杠杆。因此,充分考虑宪法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方面的协调功能,为我国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法。第三.国际私法学者一般认为,冲突法正在从专注冲突正义转向重视实质正义,但这种转变的动因和背景却很少有人揭示。作者认为,现代宪法对冲突法的影响是冲突法开始重视实质正义的直接动因,对人权的全面保护是宪法与国际私法产生直接联系的纽带和根本原因。如果没有宪法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全面保护,宪法就不可能直接影响国际私法,也无法进入司法实践。这种观点不仅有助于揭示当代冲突法价值取向发生转变的原因,而且有助干预测未来冲突法立法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