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既定政策。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上,都明确地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人权”。在2004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如何落实宪法精神,加强人权保护,已成为中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不仅如此,国内、国际的现实使得人权问题始终成为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和文化繁荣向上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因而,人权问题作为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一直为国际、国内学术界关注。它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是一个理论和现实并存的重大问题;也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战略目标。加入wro使中国人权迎来新的发展生机,面临新的挑战。我国的众多学者就这一问题发表了许多较权威的文章。中国承认和尊重联合国宪章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宗旨与原则,赞赏和支持联合国普遍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努力,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中国主张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优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为全世界广大人民享受各项人权创造必要条件。联合国通过的有关人权的宣言和一些公约,受到许多国家的拥护和尊重。但是,人权状况的发展受到各国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人权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很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对于联合国通过的一些公约,各国基于本国的情况,态度也不尽一致,我国从自己的历史和国情出发,根据长时期的实践,对人权问题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