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MPA属职业背景教育,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目的在于公共管理实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学位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策划、案例分析报告、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同管理类其他硕士学位相比,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以及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方面有特定要求和质量标准,区别于教学、科研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强调直接面向公共管理领域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具有跨学科、复合型、应用型的特点,其知识结构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根据培养方向和管理领域不同,涉及其他相关学科。MPA教育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1924年,美国锡拉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首开MPA教育之先河,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在欧洲、北美一些发达国家中,已有了超过半个世纪的办学历史。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种社会问题日益增多,情况愈加复杂,政府职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要求公共管理工作日益科学化、专业化。因此,对政府官员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促进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的蓬勃发展。现在,MPA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并与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一起,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人文社会科学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例如,美国目前开设MPA课程的院校有220多所,在读学员达3万多人。MPA毕业生的去向,主要是到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在美国,MPA的毕业生主要是去地方、州、联邦政府机构、非营利的公共组织(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基金会、协会等)、思想库或咨询公司等工作,也有一些在企业的人事、行政部门工作。美国联邦政府中10%-20%的工作人员、公共政策领域中50%-60%的工作人员具有MPA或相近的学位。在韩国,60万公务员中,科长级以上的公务员有1万人,这1万人中的30%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了MPA学位。我国自1999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设置方案》,2001年正式招生,目前已有两届学生毕业,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我国MPA培养院校从原来的24所,扩大到47所;2004年,又从47所扩大到83所。办学布局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广大渴望攻读MPA专业学位的考生是一个福音。MPA招生考试采取全国培养院校联考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各校自定录取分数线,自主录取。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各培养院校自己命题,自己组织考试)、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种)、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结构比例为 4∶3∶3)。我们预祝立志报考者以自己不懈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