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是一种社会现象,历史悠久,畅行于世,人们早已看出其所具有的不合理因素,并因其残酷无情而恐怖和厌恶,但几乎所有的国家却出于统治秩序的需要,运用法律加以推行使之广泛应用,这也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对犯罪(这个给人类带来无限灾难的毒瘤)的仇视和报复冲动所引发的结果。至今人们也尚未认同犯罪这个与文明社会相伴而生、相伴而行、至今看不到完全控制和彻底铲除的可能和希望的现象,是文明社会必然产生并长期存在的。现在人们广泛使用羁押措施来对付涉嫌犯罪(尚未经过审判确定有罪或在法律上无罪)的人,毫无掩饰地表现出急迫的报复心态和强烈的仇视心理。这种羁押的不公正性不仅仅体现在最终被宣告无罪的被羁押人身上,也不仅仅体现在轻罪犯人身上,而且对应处重刑或死刑的人也未必是完全公正的。人们似乎已经意识到现代社会要树立“与犯罪共存”的观念,要真正像医生救治病人一样“善待犯罪人”。随着社会的发展,慎用生命刑、改造自由刑,改变刑罚模式及执行方式、实行多样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救助矫正的呼声越发高涨,许多国家改革措施不断出新。预防、控制和救治犯罪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的行动。对法律确定有罪的人尚且如此,那么对法律上无罪的人又当如何?这是一个全世界都面临并需要解答的问题。本书的目的在于提出和展示问题,与热衷此问题的人们共同思考和讨论,并试图进行深入的探究,寻求出最基本的答案。但本人深深感到许多问题在现实的基础上是难以解答。书中概括和引述了许多观点,反映了当今社会不同人群的不同立场、不同角度及不同侧重点,本书观点不是结论,更不能是定论,一切都需反复推敲和不断地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