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以清乾隆十九年(一七五四)詩話軒刊本《全閩詩話》為底本,以四庫全書本《全閩詩話》為對校本,對原書加以全面的校對。對校不能解決問題的,再參以本校、他校、理校諸法。凡校勘之處均出校勘記,置於各卷卷末。二、明顯的版刻錯误,諸如“魯魚亥豕”之類,皆徑改而不出校勘記。常見的異體字、古今字、俗體字一般不改,但一本書内用字則力求統一。個别文字底本殘缺又無從校補的,以口為標識。三、本書採用新式標點。其中引號的使用需要加以說明。古人引書,多概述原書之意,因此嚴格地說是不能加引號的。但為了方便讀者閱讀,將作者的話與作者所引他人的話區别開來,我們還是加了引號。讀者若要引用,務必直接引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