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力,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一级律师,我国第一位知识产权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198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1992年参与创办隆安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1996年被评为北京首届“十佳”律师。2000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并被北京市司法局、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好律师”。2000年至2001年,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2003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2004年被评为“知识产权风云人物”。1995年至2005年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徐家力现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协国际业务及WTO事务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律协商标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央财大、上海交大等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美国杜肯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检察院专家咨询监督员,北京律师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北大光华EMBA营销俱乐部顾问,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北京斯缔尔商务调查服务中心理事长等。徐家力律师是中国最著名的律师之一。办理过数百起案件,其中最著名的有:东芝笔记本电脑案、山西假酒案、幕马大案、茅台酒商标纠纷案、长城葡萄酒商标纠纷案、郑成思等诉书生公司案、菲利普公司DVD专利无效案等。并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一局、首都机场、辽宁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