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莫纳罕,博士,心理学家,弗吉尼亚大学的John. S. Shannon杰出法学教授与心理学和精神病医学教授。他是多家研究机构的研究员和多家知名英美法学院的访问学者。他是美国心理学会心理与法律分会的首任主席。他分别在1982年和2002年凭借《暴力行为的临床预测》和《重思风险评价》(与他人合作)两次获得美国精神病学会颁发的Manfred Guttmacher奖。他还是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的成员。他的工作成果经常被法院引用,其中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Barefoot v. Estelle一案中将其称为“暴力风险评价问题上的领头研究者”。 劳伦斯·沃克,律师,分别在杜克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法律博士与法律科学博士学位。1978年加盟弗吉尼亚大学,之后被任命为该大学T. Munford Boyd法学教授和Caddell and Chapman研究教授。沃克早期与John Thibaut合作的有关“程序正义”的经验研究为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法律和心理学的学者进一步推进和重复。沃克与莫纳罕教授合作的案例教材《法律中的社会科学》目前已经是第六版,并被作为课堂教材和参考书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