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五大“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被载入宪法,我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开始了新的征程,知识产权审判无疑是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过去十几年中,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随着我国相对完整的商标、专利、著作权保护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也迅速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有关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权属纠纷主要是由相应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利管理局及版权局来处理的。而今天,阻碍当事人进行司法救济的终局条款已经全国人大法定程序撤销,有关当事人,特别是那些面临重大而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可以依法将他们之间的纷争起诉到各级人民法院,寻求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的需要,从1993年8月份开始,国内一些经济、文化比较发达地区的法院陆续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于2000年,作为首都大区法院的知识产权庭,5年来该庭共审理案件780余件,无一超过审限,出色地完成了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在这些案件中不乏众多世人瞩目,并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诸如著名评书艺术家单田芳被诉侵犯著作权案、余秋雨诉中国文联出版社著作权侵权案、中国青年出版社诉万夏等侵犯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纠纷案、著名网络技术企业“百度”诉“3721”不正当竞争案等,这些案件的审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我市知识产权法官较高的审判水平。在审理好大量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笔耕不辍,每每遇到疑难案件和复杂问题都会在充分合议及细致研究的基础上撰写案例分析,积累起来已有20余万字的篇幅,相信将这些文字付梓印刷会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最后,也借此机会希望朝阳法院的全体法官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