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读博士期间,专注于清末司法改革,对于清末法部、大理院基于司法独立、政治资源重新分配、相互职能分工等命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其博士论文“部院之争:晚清司法改革的交叉路口”。《部院之争:晚清司法改革的交叉路口》便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编辑成册的。1906年开始的晚清新政试图以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救亡图存。其间发生的部院之争——法部与大理院之间的权力斗争——对近代司法改革乃至宪政改革而言,不啻于一个交叉路口.因为它提出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分立的问题尖锐而深刻,直指改革关键,暗示了改革的方向与结果。部院之争及其提出的问题挑破了集权体制下“司法独立”的面纱,揭露了由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审判机关进行制约从而实现集权的企图,将司法改革推进到审判独立这一层次,并为日后的改革设定了一个较高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