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了改革以来特别是十五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感中央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从实行并坚持家庭承包经营,提倡并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到提出并实施“多于、少取、放活”的政策,都是以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农业制度。从我国的实践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农户自愿接受各种社会化服务,自主开展合作与联合;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组成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这种现代农业制度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而现代农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与专业合作组织、各类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形成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链条。这种合作和联合,是以自愿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的。从实践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有赖于以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的农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共同发展和相互促进。通过一个完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来支撑,我国的农业将会稳步、良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