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警察行政强制问题的考察,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有关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作者主要侧重对行政强制基本理论进行研究,当然,在这过程中,作者会注意结合警察法上的现象和问题进行思考的。这部分的研究构成了本书的第一编“基本理论之建构”。二是对警察强制手段的具体形态进行个案分析和研究,这构成了本书的第二编。在作者看来,如果要说警察法上行政强制有什么特色的话,最主要、最突出的还是表现在具体的强制手段上。要想更加透彻地了解警察行政强制的基本特性,像这样的个案研究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通过对具体形态的分析,对于完善相关警察立法和实践,也能提出更加细致、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来。为此,作者在第二编“具体形态之研究”中重点探讨了枪支与警械的使用、行政管束、警察调查、传唤以及突发事件中的警察强制措施等。这些警察手段有的表现为即时强制形态,如行政管束,也有的是混合型的强制手段,如警察调查以及警察枪支与警械的使用。需要说明的是,当初在申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的时候,作者对整个课题的设计本来是想把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措施一并收入到警察行政强制之中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