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科规划课题“联合产权及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研究”主要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其关键是找到使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微观基础,这正是本课题组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持续研究试图解决的问题。本书在既有成果《联合产权论——产权制度与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的基础上,在企业产权制度理论及内部治理结构研究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本书将企业定义为一个以资源、能力与知识为基础,创造、控制、分配净合作剩余的生产性组织。联合产权制度的提出,其意义主要不在于在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组织资本所有者之间重新分配净合作剩余创造越来越重要的人力资本和组织资本分享企业剩余、参与共同治理,创造出更多的净合作剩余。但在各章节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在企业净合作剩余既定不变的潜在假设下,从净合作剩余的分配角度研究企业联合产权制度,而对联合产权制度促进企业净合作剩余增加方面的论述显得比较薄弱。本书强调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相互合作、共同创造净合作剩余。也就是说,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的是重复合作博弈,这种合作不仅体现在剩余的创造中,同时也体现在剩余的分享中。要素产权结构应该是重复的合作博弈的结果。而本课题在对企业要素产权结构演变进行博弈分析时,认为各要素所有者之间通过合作创造剩余,通过“非合作”分享剩余(在要素产权结构中各个要素所有者分享企业净合作剩余的比例之中),主要运用了非合作博弈理论来分析要素产权结构的演进。